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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对“十三五”装备预研共用技术第一批指南有关申报材料和申报要求问题答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1 08:16:30   点击数:4681

针对近期各单位集中反映的共用技术课题申报流程、格式等问题,现公告如下:

一、关于需求对接

按照《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关于“十三五”装备预研共用技术第一批指南发布及申请注意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于8月10日12日在朝阳区安翔北路翔云楼宾馆按课题编号分组进行技术答疑,具体时间见《公告》;8月21日至23日在翔云楼宾馆集中受理申报,不需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对接。

二、关于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具有保密资质保密资质过期的应提供由保密资质认证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续审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2.允许多家单位自愿联合申报,但必须明确唯一责任单位。

3.一个单位可以申报多个课题,但同一需求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个。

三、关于申报人员

1.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均应具有中国国籍。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高职以上)。

3.申请人应当具备参与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的经历,即参加过装备预研或类似研究工作。

四、关于研究内容、指标、周期

1.除需求信息中明确研究目标为多项的之外,项目申报均应满足需求信息所列目标和全部指标要求,不可只申报部分研究内容。

2.课题名称应当与需求信息中的课题名称一致。

3.需求信息均给出了研究周期,但申报单位根据自身研究条件和基础情况可以缩短研究周期;研究进度和节点由申报单位据实确定。

五、关于经费概算书

1.概算按原国防科工委、财政部颁布的[1995]计计字1765号文规定申报,对概算支撑材料类型和形式不做统一要求,申报单位的财务部门需对申报材料(含支撑材料)的规范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

2.联合申报的,由责任单位填写《课题经费概算书(责任单位总报告)》,责任单位和参研单位分别填写《课题经费概算书(参研单位分报告)》作为附件附后。以上级法人单位为责任单位申报、下级单位参与的,视同联合申报。

3.管理费比例为不超过前6项总和的15%。

六、关于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是责任单位,封面应加盖责任单位法人公章。

2.一个单位申请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均须提供申报单位信息表。

3.通过初审并确定进入会议评审的项目,须提供项目情况简表,具体格式另行通知。

 

 

 

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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