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装备预研航天科技联合基金课题指南发布公告
装备预研航天科技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是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装备预研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根据联合基金“十三五”规划和计划安排,装备预研航天科技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基金办)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公开发布联合基金招标课题指南,共11条。诚邀国内从事相关技术研究的优势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定位
围绕未来武器装备需求,通过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为本行业技术创新发展提供储备。资助经费100万元以内(经费数以评审后核定数为准),研究周期1~2年,预期技术成熟度3~4级,研究成果主要为研究报告、技术方案、仿真系统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境内法人单位,原则上不受理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申报。
2.允许多家单位自愿联合申报,但须明确唯一责任单位,同一指南条目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项(包括联合申报项目)。
3.申报单位须对本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脱密处理和保密审查。
4.申报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二)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是联合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创新热情,热爱基础研究工作;
2.具有创新思维,创新能力较强,在基础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
3.能够在基础研究方面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满足上述条件,并具有相关研究经历、曾取得创新研究成果的科研人员可优先资助。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所有申报材料严禁涉密。
(二)项目受理时提交:
申报单位需统一提交本单位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信息表》纸质1份,A4纸,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申报项目信息表》纸质1份,A4纸,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装备预研航天科技联合基金项目立项论证报告》纸质1份,A4纸双面打印,平订,封面及单位意见栏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项目名称必须与发布指南条目一致;
4.上述文件的电子版光盘1份(为Word2003版本),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申报单位简称-申报单位信息表;
(2)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申报项目信息表;
(3)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立项论证报告。
(三)会议评审时提交:
1.立项论证报告纸质版一式15份,A4纸双面打印,平订,封面及单位意见栏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立项论证报告电子版(为Word2003版本)光盘一份。
四、申请受理
每条指南公布了技术对接联系人的电话,方便申报单位或申请人进行指南需求对接咨询。申报材料应在受理截止日期前提交指南材料接收人。
受理时间:自指南发布之日起,两周时间,至2018年1月22日(9:00-17:00)。
五、评审与结果公示
(一)评审程序
项目立项论证评审分为初步审查和会议评审两个阶段。
1.初步审查
联合基金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对项目立项论证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和排序,选取前3名进入会议评审。
以下情况视为审查不通过:
(1)申请人不符合规定条件;
(2)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
(3)申报项目的名称与指南条目不符;
(4)纸质申报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报单位不符;
(5)项目研究目标、技术指标、预期成果、研究周期等不符合要求,申报经费超过指南条目所列的经费限额;
(6)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的情况。
2.会议评审
联合基金办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按照申请人现场答辩、专家质询、打分程序进行。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汇报,应提出书面申请,经联合基金办许可后方可更换汇报人。
(二)结果公示
会议评审会后,评审结果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合同签订
确定的承研单位根据项目立项论证报告编制开题报告,通过开题评审后的项目,联合基金办与承研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装备预研航天科技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指南材料接收人及联系方式
郭江民 18310680926 孔超 18810253656
材料报送地点:航天科技大厦401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
装备预研航天科技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