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对“十三五”装备预研领域基金第一批指南有关申报材料和申报要求问题答疑的公告
针对近期各单位集中反映的领域基金申报问题,现公告如下:
一、按照《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关于“十三五”装备预研领域基金第一批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于8月21日~23日直接至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交流大厦提交申报材料及上报数据集(光盘),不需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对接。
二、领域基金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提交材料均为《公告》附件1、附件2、附件3所列内容;附件4(《经费概算表》),一般课题不需填写,只针对通过盲审的重点课题参加会议评审时要求提交;《上报数据集》中的word文件为附件2的电子版。
三、尚需查询或取得单位代码的申报单位,可在8月16日~17日(每日8:30-16:30)致电010-66350584获取。
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
二○一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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