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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装备发展部信息系统局2017年电子元器件科研项目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7 18:59:29   点击数:13122

一、企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非外资控股企业;

3.不得为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

4.取得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涉密项目需同时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5.所有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需求对接时间、地点、内容、方式

1.时间:2017年8月21日8:30~11:30。

2.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甲1号华北宾馆。

3.内容:一是领取网上科研项目需求信息文件,二是现场填报单位详细信息,三是领取下一阶段评审工作安排。

4.方式:指定专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领取需求信息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下载《保密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申请涉密项目需同时提供装备发展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复印件。

三、评审与结果反馈

1.项目择优评审分为初审(采取盲审形式)和会议评审。

2.超过5个申报单位的项目需进行初审(盲审),不超过5个(含)的直接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3.初审(盲审)为专家书面评审,申报单位不到现场答辩。对通过初审(盲审)的单位将另行通知后续会议评审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4.会议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申报单位须到现场答辩,采取专家打分形式择优推荐拟立项单位。

5.会议评审后,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示,时间为7天。

初审(盲审)及会议评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需求对接中予以明确。

四、其他

请有申请意向单位填写《项目申报意向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17年8月18日14时前将《项目申报意向登记表》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名称:xxx元器件科研项目申报意见登记表),以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意向登记表以扫描图像文件(Jpeg格式,文件名称:xxx元器件科研项目申报意见登记表)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ouchao@cesi.cn。未提交《项目申报意向登记表》的单位不得参加后续需求对接活动。

联系人:邹  超        电话:010-64102772

       马维娜        电话:010-64102773

附件:1.军委装备发展部信息系统局关于2017年电子元器件科研项目评审工作规范

          2.军委装备发展部信息系统局电子元器件科研项目需求清单(公开发布)

          3.保密承诺书模板

          4.项目申报意向登记表模板

 

军委装备发展部信息系统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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