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装备预研中国航发联合基金航空动力基金2018年项目指南发布公告
一、 项目定位
航空动力基金作为联合基金三类项目之一,重点资助对航空发动机技术和装备发展具有应用前景或潜在应用价值的新思想、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的研究,资助强度一般为20~30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从当年10月1日至第3年9月30日。
二、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境内法人单位,原则上不受理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申报;
2、允许多家单位自愿联合申报,但必须明确唯一责任单位,同一指南条目同一单位只能申报1项(包括联合申报项目);
3、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申报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二)申请人
1、项目申请人应为中国国籍;
2、项目负责人限1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年龄在38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含)以上学历;
3、申请人当年申请的航空动力基金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上年度已获资助的负责人,当年不得再申请。
三、 申报流程
(一)指南对接
申报单位或申请人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和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网查询指南信息,如有疑问可与联系人进行指南需求对接咨询。
(二)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需提交申报单位信息表、申报项目汇总表、项目申请书等材料。
项目申请人根据《航空动力基金2018年项目指南》(附件1)和申报要求撰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命名规则为:申报单位简称-仿真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技术/发附技术-项目名称-完整版/盲评版。项目申请书盲评版应隐去申请人及单位信息,所有申报材料严禁涉密。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申报单位信息表(附件3),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并将申报单位信息表(电子版)、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其中纸质版为完整版,双面打印,封面及单位意见栏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包含完整版和盲评版)统一报送基金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5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请各申报单位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严格审查,认真推荐,遴选出具有基础性、共用性、符合航空动力基金属性的项目。
四、 评审与结果公示
(一)评审程序
项目申请书评审分为形式审查、专家函评和会议评审三个阶段。
1、形式审查
基金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专家函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终止评审:
(1)申请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2)申请手续不完备或项目申请书不符合要求;
(3)研究内容不符合航空动力基金资助范围;
(4)申请经费超过航空动力基金项目资助强度;
(5)申请者以往获资助项目未通过验收;
(6)申请者以往研究项目延期超过一年仍未完成;
(7)项目申请书无实质性研究内容;
(8)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情况。
2、专家函评
(1)基金办组织航空动力基金项目专家函评,每个项目至少选取3名同行专家,按照航空动力基金项目评分标准(附件5)打分并给出意见。
(2)基金办将根据函评结果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和排序,每个指南方向选取前5名进入会议评审。
3、会议评审
(1)基金办将组织专家对通过专家函评的项目申请书进行立项评审。立项评审主要采取会议评审方式,按专家审阅、讨论、打分的程序进行。
(2)评审专家依据项目指南,在了解申报单位研究基础、保障条件以及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详细审阅的基础上,参考函评专家意见对申请项目进行打分,并提出评审意见。
(二)结果公示
基金办将于评审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和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 合同签订
确定立项的航空动力基金项目,项目承研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项目合同书,基金办审核后与承研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
六、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装备预研中国航发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指南咨询:袁善虎,010-56680652
项目申报:杨 坤,010-56680664,15652999618
地 址:中国航空发动机研究院(北京市顺义区顺兴路21号)
邮 编:101304
邮 箱:hflhjj@126.com
装备预研中国航发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