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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军装备部关于空气吸附装置等6个项目需求对接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3 17:07:59   点击数:1896

火箭军装备部于2017年113日发布了空气吸附装置、氦质谱检漏仪、伴热减湿核级空气净化装置、阵地立体贮存设备、核事故应急人员携行装具、核辐射防护在线监测管理系统等6个项目共计13条装备采购需求信息,对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项目一:空气吸附装置项目

项目二:氦质谱检漏仪项目

项目三:伴热减湿核级空气净化装置项目(8个型号

项目四:阵地立体贮存设备项目

项目五:核事故应急人员携行装具项目

项目六:核辐射防护在线监测管理系统项目

二、 项目内容

按照网站“服务指南->涉密查询流程”到各查询点(北京、重庆、上海、沈阳、西安、深圳)进行现场查询、对接,不进行网上对接的不能参加现场对接活动。查询、对接有效期截止2017年1110日。

三、 企业资格要求

1.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若承制范围不能明确是否涵盖采购项目,需提供具备采购项目产品的生产、设计能力证明材料

2. 所有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 现场对接时间、地点、方式

1. 时间

2017年11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 地点联系人电话

地 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2室

联系人:周晗、王倩、李静

电话010-62108123、62108061、62108209

3. 方式

指定专人现场递交资料,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 现场对接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除外,加盖公章);

4. 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件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若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中承制范围不能明确体现是否涵盖采购项目,需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设计资质或提供具备同类产品的生产、设计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

(1) 同类产品采购合同(应包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页、技术指标页、盖章页);

(2) 生产设施条件和配套保障条件证明(应包含主要设备台账和其它相关证明);

(3)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6. 下载《保密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保密承诺书),填写并加盖公章;

7. 下载《投标意向函》模板(见附件3:投标意向函),填写并加盖公章;

8. 以上资料均需按照项目提供。

六、 其他

1. 请有申请意向单位于2017年11月10日17各查询点(北京、重庆、上海、沈阳、西安、深圳)各查询点(北京、重庆、上海、沈阳、西安、深圳)进行对接登记,未参加登记单位不能参加现场对接活动。

2. 参与需求对接且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作为邀请招标对象。

七、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周晗、王倩、李静

电  话:010-62108123、62108061、62108209

火箭军装备部

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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