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委装备发展部信息系统局关于2017年全军共用信息系统装备预研立项评审工作规范的补充公告
在前期已发布的立项评审工作规范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全军共用信息系统装备预研立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第一条 预研立项评审工作包括初审和会议评审两个阶段。
第二条 会议评审程序包括:申请单位汇报、提问与答辩、评审专家组综合评议、专家打分等。
第三条 会议评审专家评分表设技术和价格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技术分90分,价格分10分。
第四条 会议评审技术分主要包括军事需求与研究现状、研究目标技术指标、研究方案途径、进度成果应用、研究条件五部分。其中,军事需求与研究现状5分;研究目标技术指标25分(研究目标5分、研究内容和关键技术10分、技术指标10分);研究方案途径30分(总体方案15分、技术创新性15分);进度成果应用15分(研究进度5分、成果考核方式5分、预期应用前景5分);研究条件15分(技术基础10分、保障条件5分)。技术分由所有技术专家独立打分,最终结果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第五条 会议评审价格分包括合理性(3分)和经济可行性(7分)两部分。合理性分值由所有技术专家和价格专家独立打分,最终结果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经济可行性分值由价格专家根据公式计算给出,具体计算方式:技术分最高单位得3.5分,其报价作为基准价,各单位报价与基准价比较,比基准价高35%(含)以内,每1%(含)减0.1分;比基准价高35%以上,减3.5分;比基准价低35%(含)以内,每1%(含)加0.1分;比基准价低35%以上,加3.5分。价格分最终结果为经评审得出的合理性分值与经济可行性分值之和。
第六条 当多家单位最后得分相同时,按技术分值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分值仍相同时,按技术创新性平均分值由高到低排序。
第七条 依据总分排序,对总分高于60分(含)以上,排名不超过本指南条目拟支持单位数量,且总分与第一名差距在5分(含)以内的单位,确定为最终入选单位,经费分配以提交会议评审的报价为准,原则上不再安排审价。如出现拟支持多个单位的某一指南条目中,通过评审的非第一名单位报价比第一名报价高的情况,则将该单位经费调整至与第一名保持一致。
第八条 为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如最终入选单位中没有作为牵头单位或独立申报的民营企业,则增补一个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民营企业作为承研单位:(1)总分比最后一名入选单位相差5分(含)以内;(2)总分超过60分;(3)技术创新分项专家打分均值在10分(含)以上。具体支持经费视最终经费盘子情况另行确定。
第九条 会议评审中如某一指南条目申报建议书只有一个单位的,只进行技术评审,技术分75分以上方可通过。通过技术评审的建议书,另行组织经费概算评审。
第十条 根据装备发展部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在前期询价工作基础上,此次立项评审工作委托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全程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