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新增18条涉密预研指南信息的公告
2016年9月3日,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采购需求”栏目新增18条涉密预研指南信息,分别涉及含能材料、引信、战斗部和毁伤基础技术,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相关研究的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新增指南信息属于武器装备预研范畴,需按照明确的预期技术成熟度要求开展申报和研究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和参与人均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人应当是申报课题的实际负责人,限1人。
3、申请人应当具备参与相关技术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的科研人员均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5、申报的课题建议书应满足需求信息所列研究目标、主要技术指标、技术成熟度、进度、成果形式、经费限额等要求,研究目标为多项的,每条目标需单独编写课题建议书。
6、申请单位须具备签订合同的法人资质,申请单位和合同签订单位应当一致。
7、申请单位应组织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及可实现性进行审核,针对同一研究目标或内容,同一单位只能提交一份课题建议书。
8、优先支持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1)优于第5条要求;(2)申报经费与需求信息所列研究目标、主要技术指标、进度、成果的相关性及合理性匹配更优、效费比更高。
9、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请人和申请单位。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集中受理时提交:
(1)《课题建议书》(盲评初审用)纸质6份,普通A4纸双面打印,只装订不封装(格式见科研订购局项目网上申报材料中附件1),材料中不应当含单位相关代码信息等。
(2)《承研单位信息表》纸质1份,A4纸打印,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格式见科研订购局项目网上申报材料中附件2)。
(3)申请单位保密资质复印件1份,A4纸,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须与保密资质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保密资质单位名称与《课题建议书》、《承研单位信息表》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保密资质过期的应提供由保密资质认证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续审的证明材料。
(4)光盘1份,内含《课题建议书》(盲评初审用)word文件、《承研单位信息表》word文件、申请单位保密资质扫描件(jpeg文件)。
2、会议评审时提交:
(1)《课题建议书》(会议评审用)纸质15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格式见科研订购局项目网上申报材料中附件3);
(2)《经费概算书》纸质5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格式见科研订购局项目网上申报材料中附件4);
(3)光盘1份,内含《课题建议书》(会议评审用)word文件、《经费概算书》word文件。
(二)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课题编号-课题名称-申请单位简称-“课题建议书”(盲评/会评);
2、课题编号-课题名称-申请单位简称-“经费概算书”;
3、申请单位简称-“承研单位信息表”;
4、申请单位简称-“保密资质”。
(三)注意事项
1、指南课题需求信息的名称包括两部分内容:“004xxxxxxxx(课题编号)-xxxxxxxx(课题名称)”。例如:需求信息名称“00401020101-xx新法合成技术”,表示此课题编号为“00401020101”,课题名称为“xx新法合成技术”。
2、《课题建议书》(盲评初审用)不得体现任何单位或申报人信息,尤其注意在国内现状描述中不得显露本单位的相关信息。
3、《经费概算书》两个模板选择一个填写。一个单位独立申请承担一个项目的,填写单独单位模板;多个单位联合申请(参研而非外协)承担一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填写责任单位模板以及作为参研单位之一填写参研单位模板,其他单位填写参研单位模板。
4、申请单位应确认光盘在windows XP系统中可读(如有密码需准确提供),光盘不可读视为无效申请;
5、《课题建议书》、《经费概算书》填写的课题编号、课题名称应与需求信息一致。
四、申请受理
(一)答疑安排
2016年9月13日8:30-12:00,现场答疑。申请单位参会人员须携带单位证明或介绍信,经核查登记后方可进入会场。
答疑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翔云楼宾馆。
(二)受理安排
现场集中受理。
受理时间:2016年9月22日8:30-17:00、23日8:30-12:00。
受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翔云楼宾馆。
(三)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1、现场集中受理的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不受理非现场申报。
2、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1)申报材料不齐全;
(2)申请课题的编号、名称与需求信息不符;
(3)盲评材料中涉及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信息;
(4)未按要求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请单位名称不符;
(5)申请经费超过需求信息所列的经费限额;
(6)其他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的情况。
五、立项评审程序
1、立项评审分为初审和会议评审,相关要求按照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已发布的《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关于“十三五”装备预研共用技术第一批指南网上发布课题立项评审工作规范(草案)》执行。
2、2016年9月24日进行初审,采取专家书面盲评方式,申请人不到现场答辩。对通过初审的单位将另行通知后续会议评审的时间安排及要求;2016年9月25日17:00前未收到会议评审通知的项目,即为未通过初审。
3、2016年9月26日-28日进行会议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申请人须到现场答辩,采取专家打分形式择优推荐拟立项课题建议书。
六、结果反馈与公示
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示,时间5天。
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