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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关于“十三五”装备预研共用技术第一批指南发布及申请注意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01 00:34:46   点击数:13718


依据装备预研共用技术“十三五”规划论证成果,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已于2016年8月1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采购需求”栏 目“预研”版块发布了“十三五”装备预研共用技术第一批指南248条涉密需求信息,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的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定位

装备预研共用技术定位于装备共性关键技术工程化研究,主要安排预期技术成熟度4-6级的关键技术攻关,为后续计划输送实用化预研成果。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当是申报课题的实际负责人,限1人。申请人同年申请及承担的共用技术课题数量不超过3项。

2、申请人应当具备参与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的科研人员均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4、申请的课题研究应满足需求信息所列研究目标、主要技术指标、技术成熟度、进度、成果形式、经费限额等要求,研究目标为多项的,每条目标需单独编写课题建议书。

5、申请单位应组织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及可实现性进行审核,同一研究目标或内容的课题建议书限数为1。

6、优先支持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1)优于第4条要求;(2)申报经费与需求信息所列研究目标、主要技术指标、进度、成果的相关性及合理性匹配更优、效费比更高;(3)“十二五”预研课题结果评定为优秀或者以往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好。

7、暂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请人和申请单位。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集中受理时提交:

(1)《课题建议书》(盲评)纸质6份,A4纸双面打印(格式见附件1);

(2)《承研单位信息表》纸质1份,A4纸打印,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2);

(3)申请单位保密资质复印件1份,A4纸,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须与保密资质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保密资质单位名称与《课题建议书》、《承研单位信息表》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4)光盘1份,内含《课题建议书》(盲评)word文件、《承研单位信息表》word文件、申请单位保密资质扫描件(jpeg文件)。

2、会议评审时提交:

(1)《课题建议书》(会评)纸质15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3);

(2)《经费概算书》纸质5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4);

(3)光盘1份,内含《课题建议书》(会评)word文件、《经费概算书》word文件。

(二)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课题编号-课题名称-申请单位简称-“课题建议书”(盲评/会评);

2、课题编号-课题名称-申请单位简称-“经费概算书”;

3、申请单位简称-“承研单位信息表”;

4、申请单位简称-“保密资质”。

(三)注意事项

1、 共用技术指南课题需求信息的名称包括三部分内容:“共用-414xxxxxxxx(课题编号)-xxxxxxxx(课题名称)”。例如:需求信息名称“共 用-414XX0203-二代单晶高温合金研究”,表示此需求信息属装备预研共用技术,课题编号为“414XX0203”,课题名称为“二代单晶高温合金 研究”;

2、《课题建议书》(盲评)不得体现任何单位或申报人信息;

3、《经费概算书》两个模板选择一个填写。一个单位独立申请承担一个项目的,填写单独单位模板;多个单位联合申请(参研而非外协)承担一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填写责任单位模板,其他单位填写参研单位模板;

4、申请单位应确认光盘可读(如有密码需准确提供),光盘不可读视为无效申请;

5、《课题建议书》、《经费概算书》填写的课题编号、课题名称应与需求信息一致。

四、申请受理

(一)答疑安排

分为申报材料和申报要求答疑、技术答疑两阶段。

8月6日12:00前,申请单位如果对申报材料、申报要求及有关技术有疑问,请致电每条需求信息中指定的联系人收集整理(每天8:00—17:00)。

1、申报材料和申报要求答疑:

8月8日-9日,收集整理的相关申报材料和申报要求问题在采购信息网“采购公告”栏目集中解答。

2、技术答疑:

收集整理的相关技术问题采取现场集中答疑。申请单位参会人员须携带单位证明或介绍信,经核查登记后方可进入会场。

答疑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翔云楼宾馆。

答疑时间按课题编号的前5位数字代码进行分组安排:

(1)41420、41421、41422、41423:8月10日8:30-12:00;

(2)41403、41404、41410、41419:8月10日14:30-18:00;

(3)41401、41409、41411、41412:8月11日8:30-12:00;

(4)41415、41417、41418:8月11日14:30-18:00;

(5)41402、41408、41413、41414:8月12日8:30-12:00;

(6)41406、41407、41416:8月12日14:30-18:00。

(二)受理安排

采取现场集中受理。

受理时间:2016年8月21日—8月23日(8:30-17:00)。

受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翔云楼宾馆。

(三)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1、现场集中受理的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对非现场申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或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2、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1)申报材料不齐全;

(2)申请课题的编号、名称与需求信息不符;

(3)申请人上报的盲评材料中涉及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信息的;

(4)未按要求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请单位不符;

(5)申请经费超过需求信息所列的经费限额;

(6)其他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的情况。

五、立项评审程序

1、立项评审分为初审和会议评审;

2、初审采取专家书面盲评方式,申请人不到现场答辩。对通过初审的单位将另行通知后续会议评审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3、会议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申请人须到现场答辩,采取专家打分形式择优推荐拟立项单位。

六、结果反馈与公示

会议评审后,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示,时间5天。




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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