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竞争过程结果有异议,如何进行询问、质疑和投诉?
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装备采购管理部门正在逐步建立完善竞争性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制度。对采购文件、采购程序或者采购结果等事项有疑问或异议的,民营企业可首先向各军兵种装备部和总部分管有关装备部门的装备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询问或书面质疑;对答复不满意时,民营企业可向各军兵种装备部和总部分管有关装备部门提出投诉;对投诉处理不满意时,可继续向装备发展部提出复议申请。
(参见《关于加强竞争性装备采购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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