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装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资控股的除外);
2、具有有效的GB/T19001或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3、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有复审通过证明);
4、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招标代理业务总中标金额不小于100亿元;或者近3年设备采购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不小于5亿元;
5、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6、本次征集工作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1、时间:2017年4月28日8:00—5月7日17:00;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26号院资料楼一楼装备采购信息服务中心;
3、咨询电话:010-68370745。
4、报名联系人:宫参谋,联系电话:010-68370748。
三、报名方式
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报名时间内,向装备采购信息服务中心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招标代理业务总量证明(可查询验证的网站中标信息截屏、中标通知书等)、履约信用记录等材料。经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组织专家审核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通知另行领取《装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
报名结束后,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组织军委机关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各军兵种装备部及有关专家,对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进行公布。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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