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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军2016年装备预研项目申报说明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2 17:00:30 点击数:6836

为做好2016年度火箭军武器装备预先研究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提高申报评审工作质量,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预先研究条例》制定本项说明。

一、关于申报材料的受理和审查

根据全军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周期要求,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15日,请各单位先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报名,并委托1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集中于9月15日8:00~20:00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受理人:张参谋18518150600、薛参谋13366778839;受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路32号院装备部接待站)。

在项目受理的同时完成形式审查,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1)申报材料不齐全;

2)申请单位保密资质不符合课题密级要求;

3)未按要求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请单位不符;

4)其他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的情况。

二、关于项目需求、研究内容、指标和周期

1)按照指南规划编号分组进行对接答疑,各组设装备部机关和装备研究院对接人员各一名,具体见附件1:对接人员联系表

2)除发布指南信息中明确研究目标为多项的之外,项目申报均应满足指南所列目标和全部指标要求,不可只申报部分研究内容;

3)发布指南信息中均给出研究周期,但申报单位可依据自身研究条件和基础情况缩短研究周期,研究进度和节点由申报单位据实确定。

三、关于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是责任单位,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2:项目建议书,封面加盖责任单位公章(纸质版15份,电子版1份);

2)申报单位需提交经费概算书,封面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和财务部门公章(纸质版15份,电子版1份);

3)一个单位申请多个课题的,每个项目均需填入申报建议书信息统计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一份),详见附件3:项目建议书信息统计表

四、关于经费概算书

1)概算按《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1995计字第1765号文件)》规定申报,概算书格式见附件4:预先研究项目概算申报书,申报单位的财务部门需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

2)联合申报的项目由责任单位填写概算书(责任单位总报告),责任单位和参研单位分别填写概算书(参研单位分报告)作为附件附后。以上级法人单位为责任单位申报、下级单位参与的,视同联合申报;

3)经费概算书对2016年项目所需经费进行核算。

   

火箭军装备部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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