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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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22 08:25:08 点击数:5949

公    告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以下简称“网站”)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主办的官方网站,是武器装备采购需求信息的权威发布平台、优势企业产品技术的汇集渠道、引导“民参军”的重要服务窗口。

网站于2015年1月开通运行后,总装备部领导多次视察网站并就网站建设发展、使用管理做出重要指示。军队有关装备采购部门通过网站向广大企业公开发布装备采购需求信息。截止9月10日,已有近7000家企业在网站注册,3000余家企业完成认证,提交产品自荐信息2800余条;军队装备采购部门累计发布装备采购需求信息1800余条,招标项目90余项;认证企业提出对接申请近3800条,765条已成功对接。网站的开通运行,对加强军民信息交互、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我们谨向关心装备建设、关注和支持网站运行的广大企业致以诚挚的谢意!

为促进网站更加高效、有序、安全运行,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把握市场特点

装备市场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市场,这是由武器装备本身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武器装备技术难度大、系统构成复杂、研制周期长、投资风险大;装备质量关乎国家安危、战争胜负、官兵生命;对产品交付和服务保障能力要求严格。国家和军队对进入装备市场的企业有明确规定,对企业履行合同实行军事代表监督制度,违约责任严厉追究、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希望进入装备市场的企业,对此应有明确的认识。

二、找准自身定位

对有志“参军”或刚进入装备市场的企业来说,目前能够承担的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任务还主要集中在分系统和配套产品层次。企业只有准确把握装备采购需求,找准自身定位,发挥技术、价格、服务等综合竞争优势,才能稳步融入装备市场。希望广大企业在参与装备采购竞争的过程中,积极主动、脚踏实地,坚持独立自主,保持创新活力,打造核心技术和产品,实现报国强军的意愿和企业发展远景目标。

三、熟悉政策法规

近年来,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引导优势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措施意见和政策法规。2014年,总装备部颁布了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15年,总装新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装备采购合同履行监督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等。希望广大企业借助网站“政策法规”专栏,认真学习和理解装备采购在资质办理、竞争程序、定价机制、合同履行、质疑投诉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避免因不熟悉、不掌握相关政策,影响办事效率。

四、规范对接行为

请广大企业加强对网站的关注和熟悉,了解掌握参与装备采购竞争的工作程序、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及时跟踪掌握装备采购信息,深入理解采购需求,结合自身能力优势,准确推送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需求对接必须满足采购指标要求,确保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保持联络畅通,便于协调沟通;产品自荐应体现产品、技术的优势和特色,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做好需求对接过程中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积极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谨防侵权行为发生。

五、注重诚信履约

诚信经营是企业立身之本,也是进入装备市场的基本要求。有志“参军”的企业,应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在竞争研制、生产交付、服务保障全寿命周期,全面履行合同所要求的质量、进度、成本、服务、保密等各项义务。装备采购部门和军事代表机构,将依据相关法规对装备承制单位合同履约绩效和信誉等级进行评价,并作为后续参与竞争采购的重要依据。

近期,我们将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年底前,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若干涉密信息查询点,不断升级完善网站功能。热忱欢迎广大企业继续关心支持网站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共同办好网站,为实现强国梦强军梦贡献力量。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

 

二Ο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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